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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湖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统一配送 企业遴选公告

2026-10-101078

为贯彻落实省集中整治办“一张处方”改革部署及《“一张处方”数智赋能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鄂卫发〔2026〕13号)、《关于加力推进“一张处方”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鄂卫发〔2026〕16号)要求,加快推动统一配送体系落地见效,破解当前配送单位数量偏多、配送分散、管理难度大、保供不均衡、对账结算繁琐等突出问题,进一步规范药品供应保障工作,结合我市医共体发展实际,拟开展医共体药品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工作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参与评审企业所需资料

(一)硬性准入条件资料

1.营业执照、药品经营许可证、GSP证书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;

2.近3年无假劣药品配送记录,无药品质量重大行政处罚记录(对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,自成立以来无相关记录);

3.具备覆盖全域配送需求的仓储、冷链、运输保障能力;

4.无商业贿赂、失信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;

5.能够服从医共体统一配送、统一管理的相关要求。

6.湖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入驻。

(二)评审佐证资料

详见附件。

二、资料提交时间

2026年10月10日-2026年10月13日。

三、资料提交方式

资料应制成PDF文件,可压缩为RAR、ZIP等压缩文件后,发送至电子邮箱psgslxzlzy@126.com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各配送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与评审企业所需资料,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
五、预计评审时间

2026年10月15日,具体时间以评审工作安排为准。

六、结果公示与异议受理

遴选结果在洪湖市人民医院官网、洪湖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;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医共体牵头单位提出,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药学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。

 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13545656213

 

附件:洪湖市医共体药品统一配送公司遴选评分标准

 

洪湖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 洪湖市中医医院医共体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10月10日

洪湖市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公告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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